11月8日,由石市勞動監察局、裕華區勞動監察大隊等舉辦的“石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集中宣傳活動”舉行。這也標志著石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集中宣傳月活動正式啟動,即日起至2018年3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全面開展。
近年來,石市通過完善清欠制度機制,構建協調機制,加強聯合執法,全面治理欠薪問題,目前欠薪案件、清欠人數和清欠金額均呈現下降趨勢。石市實行了約談制度,通過約談用人單位負責人,讓用人單位更加充分認識自身的違法行為,主動改正存在的問題。建立誠信機構“紅名單”和失信機構“黑名單”;開辟法律援助渠道,在農民工集聚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重大節日、會議期間,組織市住建、公安等相關部門聯合辦公,全方位受理欠薪問題。截至目前,為1.38萬名勞動者追回工資1.52億元;
今年以來先后開展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行動、專項督察和清欠“回頭看”,組織了2次清欠拉網式大排查。通過專項整治,有效化解了214件欠薪案件,實現了欠薪案件動態清零。
臨近年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時有發生,然而許多農民工不知道正確的維權辦法,此次活動就為農民工送來了維權寶典,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1、農民工享有哪些勞動保障權益?
農民工依法享有與其他職工同等的取得勞動報酬、參加社會保險、休息休假、特殊勞動保護等勞動保障權益。
2、用人單位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與招用的農民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可以到用工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3、農民工被拖欠工資有哪些解決途徑?
拖欠工資案件實行屬地管理,由用工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處理。解決途徑有以下三種:一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建筑工程主管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交通建設工程主管部門為交通運輸部門、水利建設工程主管部門為水利水務部門)進行舉報投訴;二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三是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支付令。
4、農民工舉報投訴拖欠工資問題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農民工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提供身份證、勞動合同、工作證、出入證等復印件,填寫包括投訴人姓名、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投訴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和聯系方式,拖欠工資事實和投訴請求等內容的投訴書。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接待人員記錄,經投訴人按手印確認。(記者 趙曉華 通訊員 張萍)